甲在遗嘱中指定所留房屋归其子乙,存款归侄女丙。甲死之后乙、丙两人被告知3个月后参

免费题库2022-08-02  42

问题 甲在遗嘱中指定所留房屋归其子乙,存款归侄女丙。甲死之后乙、丙两人被告知3个月后参加甲的遗产分割。但直至遗产分割时,乙和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根据《继承法》规定,下列正确的是( )。A.将乙、丙的行为均视为接受遗产B.将乙、丙的行为均视为放弃接受遗产C.将乙的行为视为接受遗产,将丙的行为视为放弃接受遗产D.将乙的行为视为放弃接受遗产,将丙的行为视为接受遗产

选项 A.将乙、丙的行为均视为接受遗产
B.将乙、丙的行为均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C.将乙的行为视为接受遗产,将丙的行为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D.将乙的行为视为放弃接受遗产,将丙的行为视为接受遗产

答案 C

解析 《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未表示放弃继承的,就视为其接受继承;而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未表示接受的,就视为其放弃受遗赠。本题中乙是甲的继承人,而丙不是甲的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属于接受遗赠的人,故本题答案选C。本题既考查了遗嘱继承与遗赠的意思表示条件,也考查了继承人的范围,本题中丙并不在继承人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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