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2日,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于当日办理了预告登记。合同约定,

考试题库2022-08-02  12

问题 2014年3月12日,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于当日办理了预告登记。合同约定,乙于3月15日支付全款,双方于3月30日前办理过户手续。乙依约支付房款后,因甲出差双方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7月10日甲又将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关于两份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乙之间的合同和甲、丙之间的合同均有效B.甲、乙之间的合同有效,甲、丙之间的合同无效C.甲、乙之间的合同无效,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D.甲、乙之间的合同有效,甲、丙之间的合同效力待定

选项 A.甲、乙之间的合同和甲、丙之间的合同均有效
B.甲、乙之间的合同有效,甲、丙之间的合同无效
C.甲、乙之间的合同无效,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
D.甲、乙之间的合同有效,甲、丙之间的合同效力待定

答案 A

解析 物权法》第9条第1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本题中,甲、乙签订了买卖合同,虽然未办理物权登记,但是不影响合同效力,甲、乙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物权不发生转移,故房屋的所有权依然属于甲,甲有权进行处分。所以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也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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