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不知者,不为罪。”请结合我国刑法学中的认识错误理论加以辨析。

admin2022-08-02  64

问题 常言道:“不知者,不为罪。”请结合我国刑法学中的认识错误理论加以辨析。

选项

答案

解析 【分析】要能判断出本题考查的是刑法理论中的“事实认识错误”及其分类问题,目前刑法理论上对此存在争议,故出题人重在考查考生的观点,但掌握基本的分类是前提。
这一说法不完全正确。“不知者,不为罪”可以理解为行为人因为对于法律或者事实产生错误认识,因此不构成犯罪。刑法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刑法性质、后果和有关的事实情况不正确的认识。在刑法理论中,认识错误分为两种:法律的认识错误和事实的认识错误。(2分)
(1)法律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发生误解。根据刑法理论,行为在法律上规定为犯罪,行为人误认为不是犯罪的,不知法律并不是可以接受的解释,原则上不排除罪责,只是可以酌情减轻;行为人若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的罪名和罪行轻重发生误解,也不影响罪过的大小,不影响罪行的判定。即法律的认识错误一般不影响行为人的犯罪成立。(1分)
(2)事实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与自己行为有关的客观事实有不正确的理解。从事实的认识错误来看,行为人预想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法律性质相同的,不能阻却行为人对因错误而发生的危害结果承担故意的责任。反之,法律性质不同的,能阻却行为人对因错误而发生的危害结果承担故意的责任。包括:
①客体错误,即行为人预想侵犯的对象与实际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上是不同的,犯罪者不知阻却其对故意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但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样构成犯罪。
②对象错误,即行为人预想侵犯的对象与实际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上是相同的,犯罪者不知也构成犯罪。
③手段错误,即犯罪手段发生了误用,这种错误不影响罪过的性质,不知也为罪。
④行为偏差,即行为人预想打击的目标跟实际的不一样,视其真实打击的目标在法律中的范围而定。
⑤因果关系错误,即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和造成的后果之间因果关系的实际情况发生了误认。包括:行为造成了该结果,误以为没有造成该结果;行为没有实际造成预定的结果,但误以为造成了该结果。(2分)
(3)意外事件,即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出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不能预见,也就符合了题干的说法,即不知者,在这种情况下不为罪。(1分)
(4)根据刑法理论,行为人对客观事实产生错误认识的,一般应成立故意犯罪或者过失犯罪;但如果行为人不可能认识到有关事实的,属于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因此,“不知者,不为罪”这一俗语并不完全正确。(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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