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村委会主任甲利用职务便利,将国家下拨的扶贫款20万元用于炒股,后因亏损而无法归

admin2022-08-02  19

问题 某村委会主任甲利用职务便利,将国家下拨的扶贫款20万元用于炒股,后因亏损而无法归还。甲的行为构成(  )。A.贪污罪B.挪用公款罪C.挪用资金罪D.职务侵占罪

选项 A.贪污罪
B.挪用公款罪
C.挪用资金罪
D.职务侵占罪

答案 B

解析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规定,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93条第2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①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②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③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④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⑤代征、代缴税款;⑥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⑦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从事前款规定的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适用刑法第382条和第383条贪污罪、第384条挪用公款罪、第385条和第386条受贿罪的规定。本题中,村委会主任在管理国家下拨的扶贫款时,其身份以国家工作人员论。AB两项,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关键区别在于贪污罪侵犯的是公款的所有权,而挪用公款罪侵犯的是使用权,即使是行为人挪用后因客观原因无法归还,也仍然是挪用公款罪的行为性质。贪污罪是“不想还”,挪用公款罪是“不能还”,因此甲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C项,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D项,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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