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桥梁工程项目,业主和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后,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给监理工

admin2022-08-02  22

问题 某桥梁工程项目,业主和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后,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给监理工程师的该桥梁工程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如图5—6所示。监理工程师审核中发现该施工进度计划安排不能满足施工总进度计划对该桥施工工期的要求(施工总进度计划要求Tr=60天)。监理工程师向承包商提出置疑时,承包商解释说,由于该计划中的每项工作作业时间均不能够压缩,且工地施工桥台的钢模板只有一套,两个桥台只能顺序施工,若一定要压缩工作时间,可将西侧桥台基础的扩孔桩改为预制桩,但要修改设计,且需增加12万元的费用。监理工程师提出不同的看法。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该桥的基础工程分包给了某专业基础工程公司。在东侧桥台的扩大基础施工时,基础工程公司发现地下有污水管道,但设计文件和勘测资料中均未有说明。由于处理地下污水管道,使东侧桥台的扩大基础施工时间由原计划的10天延长到13天。基础工程公司根据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处理地下污水管道增加的工程量,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因增加工程量而导致的增加费用4万元和延长工期3天的索赔要求。【问题】2、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处理上述的索赔要求?

选项

答案

解析 2、索赔处理:(1)基础工程公司作为分包单位不能直接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而应向总包单位提出,由总包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2)由于地下污水管道的出现是承包人无法事先预见到的,而且设计文件也未有说明。若总包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上述索赔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同意费用索赔,而不应同意工期索赔。虽然东侧桥台基础施工增加3天,但此工作在施工网络计划中不是关键工作,增加3天后也未能成为关键工作,故不影响工程在计划工期内完成。(3)由于勘测设计未探明地下障碍物致使费用增加,若该费用的增加是由于勘测设计单位没有履行义务所致,则业主可向勘测设计单位提出索赔要求,就索赔的金额由业主和勘测设计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达不成一致,可按勘测设计合同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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