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施工单位在中标某学校教学楼工程中,与建设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admin2022-08-02  47

问题 甲施工单位在中标某学校教学楼工程中,与建设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在总承包施工合同中约定“当工程量偏差超出15%时,该项增加部分或剩余部分综合单价按5%进行浮动”。施工单位编制竣工结算时,其相应工程数量、单价等数据详见下表:【问题】施工单位清单A 项、B 项单价是否可以调整?说明理由。如可调整,请分别列式计算调整后的清单A 和清单B 结算价款(保留两位小数,单位:元)

选项

答案

解析 (1)清单A 项单价可以调整;
理由:清单A 项工程量增加比例为(33240.00-28000.00)/28000.00x100%=18.71%,增加幅度超过15%,根据合同约定,单价应予调整。
(2)清单B 项单价可以调整;
理由: 钢筋实际工程量较清单工程量减少比例为( 10176.00-7600.00 )/10176.00x100%=25.31%,25.31%>15%,变化幅度超过15%,根据合同约定,单价应予调整。
(3)调整后的清单A 结算价款=28000x(1+15%)x47+[33240-28000x(1+15%)]x47x(1-5%)=1559836.00 元
(4)调整后的清单B 结算价款=7600x4900x(1+5%)=39102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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