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程序不妥。理由: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处理方案时,既没有取得建设单位同意,也没有取得设计单位的认可。
处理质量问题工作程序要点:
(1)发出质量问题通知单,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问题调查报告;
(2)审查质量问题处理方案;
(3)跟踪检查承包单位对已批准处理方案的实施情况;
(4)验收处理结果;
(5)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质量问题的处理报告;
(6)将完整的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2.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这一质量问题上没有责任。理由:设计图纸标注有误,责任在设计单位。
3.施工过程测量放线质量控制要点。
4.总监理工程师应不予受理。理由:分包单位与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总监理工程师只受理总承包单位提出的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