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地籍调查与数据库建设
(1)简述基本地籍图的主要内容。
地籍图的基本内容包括界址点、线,地块及编号,宗地或区的编号和名称,土地利用类别、土地等级,永久性建(构)筑物,各级行政边界线,平面控制点,道路和水系,地理名称和单位名称等。
(2)简述地籍测量的主要作业步骤。
地籍测量作业的主要步骤:①地籍控制测量;②基本地籍图测绘;③界址点测量;④宗地图绘制;⑤面积量算;⑥质量检查;⑦成果整理与提交等。
(3)变更地籍调查时,宗地分割或合并的编号有何要求?
变更地籍调查时无论宗地分割或合并,原宗地号一律不得再用。分割后的各宗地以原编号的支号顺序编列;数宗地合并后的宗地号以原宗地号中的最小宗地号加支号表示。如1 08号宗地分割成三块宗地,分割后的编号分别为108-1,108-2 ,108-3;如108-2号宗地再分割成2宗地,则编号为108-4 ,108-5;如108-4号宗地与1 00号宗地合并,则编号为100-1,如108-5号宗地与20 5号宗地合并,则编号为108-6。
(4)简述地籍数据库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需求与设计。
地籍数据库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与通用管理系统功能需求与设计基本一样,主要包括数据录入(观测数据、图形)、入库检查、视图管理、查询检索、输入输出、数据分析、地籍图、宗地图绘制、分发服务、数据更新、数据库维护、数据库安全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