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原系乙的女朋友,甲在乙任法定代表人的某广告公司任职。两人恋爱期间,该公司与甲签

题库2022-08-02  34

问题 甲原系乙的女朋友,甲在乙任法定代表人的某广告公司任职。两人恋爱期间,该公司与甲签订协议,以甲的名义购买一辆轿车,公司承担首付和月供,车辆所有权归公司,该车暂时由甲使用。两人恋爱关系终止后,乙多次向甲要车,但甲拒不归还,某日,乙趁甲不注意拔下车钥匙,将甲赶下车,甲遂报警。关于本案的处理意见不正确的是:A.本案不构成抢劫,属于民事纠纷,不归公安机关管辖B.本案虽不构成刑事和行政案件,但民警对甲报警应及时处理并给予帮助C.处警民警应当将车辆恢复由甲占有的状态,否则构成行政不作为D.处警民警应当告知双方在车辆权属未经法院确认前,应维持处警时由乙控制的状态

选项 A.本案不构成抢劫,属于民事纠纷,不归公安机关管辖
B.本案虽不构成刑事和行政案件,但民警对甲报警应及时处理并给予帮助
C.处警民警应当将车辆恢复由甲占有的状态,否则构成行政不作为
D.处警民警应当告知双方在车辆权属未经法院确认前,应维持处警时由乙控制的状态

答案 D

解析 据题干可知,该汽车是由乙所在的公司出资购买并登记在甲的名下,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汽车的物权归公司所有,甲乙两人之间关于汽车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故A项说法错误;人民警察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故B项说法正确;该案件属于民事纠纷,民警不能行使行政管理权和刑事侦查权,为了确保双方权利状态的平衡,民警应当在法院未确认汽车权属状态前,保持现有的汽车控制状态,即由乙控制,故C项说法错误,D项说法正确。因此选择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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