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有儿子、儿媳、孙子和未婚女儿,李某的儿子已于去年病故。依据我国《继承法》,待

练习题库2022-08-02  36

问题 李某有儿子、儿媳、孙子和未婚女儿,李某的儿子已于去年病故。依据我国《继承法》,待李某死亡时,其儿子应继承的那份遗产由下列何人代位继承?(  )。A李某的儿媳B李某的兄弟C李某的孙子D李某的女儿

选项

答案 C

解析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在本题中,李某儿子应继承的那份财产应该由李某的孙子继承。

故正确答案为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gongwuyuan/1278501.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