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所有权归戊。因为丁与戊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
2.不能。因为甲乙丙三人与丁之间约定的定金已经超过法定的数额。
3.由甲乙丙承担。因为甲乙丙三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4.不能。因为若想成为酒吧的合伙人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而丙不同意其成为酒吧的合伙人。
5.以甲乙丙三人为被告。因为该酒吧为个人合伙。
6.有效。因为该诉讼属于共同诉讼,甲乙丙对外承担连带责任,甲的同意行为对乙丙有效。对内,乙丙偿还后有权向甲追偿。
解答本题应注意:(1)在我国,不动产物权的变动采取的是登记生效主义,动产物权的变动采取的是登记对抗主义,不动产物权的变动未登记的不影响变动物权的合同的效力;(2)合伙人之间的信任是合伙关系得以维系的基础,若想增加合伙人,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