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犯罪嫌疑人魏某因涉嫌贪污罪,被A直辖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在立案之后,魏某收

admin2022-08-02  51

问题 案情:犯罪嫌疑人魏某因涉嫌贪污罪,被A直辖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在立案之后,魏某收到风声,逃至国外,通缉1年后无法到案。为了减少国家财产的损失,检察院要求法院启动没收违法所得程序。经查,魏某的财产集中在他位于A直辖市的6000平方米大别墅中,请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内容,回答以下问题。问题:1.没收违法所得启动程序的条件有哪些?2.检察院申请进行的没收违法程序,由哪个人民法院进行管辖?是否需要开庭审理?3.在没收违法所得的程序中,如果魏某到案,法院应当如何处理?4.假设本案被告人魏某没有逃跑,被检察院以贪污罪起诉至人民法院,如果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出逃,法院能否直接没收违法所得?应当如何处理?如果审理被告人死亡,法院能否直接没收违法所得?应当如何处理?

选项

答案

解析 考点:没收违法所得程序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0条第1款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启动的条件为: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1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1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本题即为A市中级人民法院。
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3条第1款的规定,在审理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审理。
4.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520条的规定,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被告人死亡或者脱逃,符合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因此,魏某如果在审理的过程中出逃或者死亡,法院不能直接没收违法所得,必须要由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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