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8日晚上10点左右,在南方某医院里,一名农民工因车祸生命垂危被其

admin2022-08-02  43

问题 2011年1月18日晚上10点左右,在南方某医院里,一名农民工因车祸生命垂危被其 工友送进医院。工友请求医院紧急治疗,但院方坚持对方必须先缴纳相关费用,否则不予救 治。工友说天太晚,明天一早将欠款补上,但院方坚持医院规定,声称许多人都是借急病而 要求医院救治,结果治疗完后不予付款,导致医院呆账坏账很多,大笔欠款无法追回。因 此,院方规定,对于没有缴纳全部费用的病人不予治疗。结果,两小时后,该农民工在医院 的急诊室外死亡。问题:请根据以上材料,运用法学理论对上述材料进行分析。答题要求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2.不少于500字。

选项

答案

解析 社会正义优于秩序
病人因生命垂危急需手术,而医院根据院内规章制度的规定拒绝救治,结果导致暂时无 法缴纳住院费用的农民工死亡。这一悲剧引发我们的深思:在正义与秩序之间,我们应如何 抉择?
秩序意味着一定程度的稳定性、行为的规则性、事件的可预见性。秩序是人类一切生活 的必要前提,法律是秩序的象征,也是建立和维护秩序的重要手段。医院制定内部的行为规 范固然无可厚非,问题是,当病人生命垂危急需手术,医院仍恪守规章教条的行为是否符合 正义呢?关于正义,古今中外的法学家有不同的见解,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正义具有 公平、公正、合理的特性。医院恪守制度的行为势必造成病人的生命危险,而事实也证明如 此,显然医院的行为缺乏合理性,违背正义的价值观。由此,秩序和正义发生了冲突,那么 我们应选择哪一种价值观呢?人的生命是宝贵的,设立医院的目的在于解救病人的痛苦,救 死扶伤,保护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当农民工因车祸急需手术而工友暂时无法缴纳相关费用的 时候,该医院规章规定的秩序已危害到患者的生命健康,与立法的本质目的相违背。此时, 医院应遵循正义原则,立即为该农民工实施手术。
秩序本身并不是目的,秩序的根本目的在于实现社会正义。因此,当秩序与正义相冲突 的时候,正义的价值观是上位的,这样才能避免类似因病人暂时无法缴纳住院费而导致其无 法获得救治的悲剧再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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