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2009年)案情:高某系A省甲县个体工商户,其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载明经营范围是
(2009年)案情:高某系A省甲县个体工商户,其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载明经营范围是
资格题库
2022-08-02
35
问题
(2009年)案情:高某系A省甲县个体工商户,其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载明经营范围是 林产品加工,经营方式是加工、收购、销售。高某向甲县工商局缴纳了松香运销管理费后, 将自己加工的松香运往A省乙县出售。当高某进人乙县时,被乙县林业局执法人员拦截。 乙县林业局以高某未办理运输证为由,依据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以及授 权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该目录规定松香为林产品,应当办理运输证)的规定, 将高某无证运输的松香认定为“非法财物”,予以没收。高某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没收决 定,法院予以受理。 有关规定:《森林法》及行政法规《森林法实施条例》涉及运输证的规定如下:除国家统一调拨的 木材外,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运输证,否则由林业部门给予没收、罚款等处罚。 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规定“对规定林产品无运输证的,予以没收”。问题:1.如何确定本案的管辖法院?如高某经过行政复议再提起诉讼,如何确定管辖法院?2.如高某在起诉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法院应如何立案?对该请求可否进行单独 审理?3.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的性质是什么?可否适用于本案?理由是什么?4.高某运输的松香是否属于“非法财物”?理由是什么?5.(1)法院审理本案时应如何适用法律、法规?理由是什么?(2)依《行政处罚法》,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 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应当符合什么要求?本案《林业行政处罚条例》关于没收的规定是 否符合该要求?
选项
答案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设定权的规定,以及行政诉讼的管辖,法律适用与 审理程序。通过阋读材料可知,个体工商户高某经许可从事松香的生产经营,但林业行政部 门认为其违反了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并予以行政处罚。高某对此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1.关于行政诉讼案件的地域管辖,一般情况下适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经过行政 复议的,若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未在法定复议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或者复议机关 拒绝复议申请或者不予答复的,则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否则,则由最初作出具体 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据此可知,本案应当由乙县林业局所在地法院管 辖;若复议机关改变了原行政处罚,则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亦有权管辖。
2.关于行政赔偿程序,《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 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若直接向义务机关提出, 则由义务机关依法处理;若相对人在提起行政诉讼时同时提起,则应当分别立案,可以一并 审理。
3.关于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的法律适用,《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 件,以法律和法规为依据,参照规章。而对于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法院可在审查后决定是 否适用。本题中的《林产品目录》属于省林业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属于行政诉讼 时法院适用或参照的法律依据,但法院可对其进行审查后适用,可作为证明行政行为合法性 的事实依据。
4.关于松香是否为非法财物,首先,松香不属于法定禁止流通或限制流通物。其次, 高某拥有经营松香的营业许可,并且该批松香的运销已得到林业行政部门的批准,并已缴纳 费用。因此,这里的松香应当为高某合法所有的财产。
5.关于行政处罚的设定权,《行政处罚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 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 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本案中,《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仅规定从 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运输证,对松香并未作出要求,而A省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却 规定所有的林产品均需办理运输证。因此,该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规定的处 罚超出了上位法规定的范围,其关于没收的规定违反了上位法的规定。
1.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本案的被诉行政行为由乙县林业局作出,故乙县法院具有管 辖权。如高某经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改变原处罚决定的,复议机关所在地的 基层法院也有管辖权。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应当对撤销没收 决定请求与赔偿请求分别立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行政赔偿的请求进行单独审理或对二项 请求合并审理。
3.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是根据地方性法规授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行政 诉讼中不属于法院应当依据或者参照适用的规范,但可以作为证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的事实 依据之一。
4.高某运输的松香不是“非法财物”。因为高某具有加工、收购、销售松香的主体资 格,也向甲县工商局缴纳了松香运销管理费,因此对该批松香享有合法所有权,不能将该批 松香认定为“非法财物”予以没收。
5.(1)《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均未将木材以外的林产品的无证运输行为纳人 行政处罚的范围,也未规定对无证运输其他林产品的行为给予没收处罚。A省地方性法规 《林业行政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扩大了《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应受行政处罚行为 以及没收行为的范围,不符合上位法。根据行政诉讼法律适用规则,法院应当适用《森林 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
(2)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 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 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本案《林业行政处罚条例》关于没收的规定超出了《森林法》及《森 林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不符合有关要求。
【主要参考法律规定】《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 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87186.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主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主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20年真题)假设大豆期货合约间理论价差等于其持仓成本,且每月持仓成本为10
(2017年真题)期货市场为生产经营者提供了规避、转移或分散()的良好途径
(2019年真题)首席风险官是负责对期货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合法合规性和风险管理状
(2020年真题)我国期货公司可申请经营境内期货经纪、境外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
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可以回避股票组合的()。A.财务风险 B.经营风险 C
某加工商为了避免大豆现货价格风险,在大连商品交易所做买入套期保值,买入10手期货
某大豆加工商为避免大豆现货价格风险,做买入套期保值,买入10手期货合约建仓,当时
某锌加工商于7月与客户签订了一份3个月后交货的合同。生产该批产品共需原料锌锭50
我国对于期货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规定,表述正确的有()。A.期货公司对营业部
某加工商为了避免大豆现货价格风险,在大连商品交易所做买入套期保值,买入10手期货
随机试题
[originaltext]M:Shakinganinfantoutofangerorfrustrationcanleadtoseve
下列各句中,加点的成语使用不恰当的一项是()。A. B. C. D.
教师根据学生新的、意外的情况,迅速而正确地做出判断,随机应变地采取及时、恰当而有
我国教育目的是建立在_____基础上。
苯巴比妥连续用药产生耐药性的主要原因是A、被血浆中假性胆碱酶迅速水解破坏 B、
在司法判决前,社会工作者小董为犯罪嫌疑人吴某撰写犯罪嫌疑人调查报告。该报告不包括
甲8周岁,多次在国际钢琴大赛中获奖,并获得大量奖金。甲的父母乙、丙为了甲的利益,
货运量结构反映了在各种运输方式完成的货运量中,()之间的比例关系。A:不同运输
适用于紧急情况或涉及高科技应用产品和服务的采购方式是()。A.单一来源采购
甲公司是一家C国电信运营商。该公司员工入职后需参加入职培训,培训内容有:在为顾客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