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甲怀孕(双胞胎,分别为小A与小B)后,向闺蜜乙借钱,乙不同意借给甲,但同意借给胎
甲怀孕(双胞胎,分别为小A与小B)后,向闺蜜乙借钱,乙不同意借给甲,但同意借给胎
admin
2022-08-02
33
问题
甲怀孕(双胞胎,分别为小A与小B)后,向闺蜜乙借钱,乙不同意借给甲,但同意借给胎儿小A。甲于是以小A的名义与乙订立借款合同约定:"乙向小A提供借款20万元,借期5年,按年利率10%支付利息。"后甲在丙医院诊疗时,因丙医院的过失,甲、小A和小B因此感染"艾滋"病毒,并于2018年3月1日确诊。2018年4月1日,甲以自己的名义并同时代理小A与小B向丙医院索赔,丙医院当日向甲、小A与小B各赔付50万元。2018年9月1日,小A活着出生,小B娩出时为死体。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2018年4月1日,甲有权代理小B向丙医院索赔B.2018年9月1日后,丙医院有权请求甲返还赔付给小B的50万元C.2018年9月1日后,丙医院赔付给小B的50万元应当作为小B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D.五年借期届满时,乙有权请求小A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还本付息
选项
A.2018年4月1日,甲有权代理小B向丙医院索赔
B.2018年9月1日后,丙医院有权请求甲返还赔付给小B的50万元
C.2018年9月1日后,丙医院赔付给小B的50万元应当作为小B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
D.五年借期届满时,乙有权请求小A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还本付息
答案
AB
解析
①《民法典》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据此,胎儿自受胎之日起,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附"法定解除条件",若胎儿娩出为死体,溯及自受胎之日起,胎儿的民事权利自始不存在。因此,在小B娩出前,所附"法定解除条件"尚未成就,作为胎儿的小B尚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小B有权就其遭受的人身损害向丙医院索赔。故A选项正确。
②小B娩出时为死体,所附法定解除条件"成就",小B溯及自受胎之日起自始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丙医院赔付给小B的50万元构成不当得利,丙医院有权请求甲返还。故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
③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是单向度的,仅包含"享有民事权利的能力",而不包括"负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小A不享有与乙订立借款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该借款合同无效。故D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85803.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18年真题)孙新和孙立系双胞胎兄弟,2017年3月10日,弟弟孙立拿着哥哥
甲怀孕(双胞胎,分别为小A与小B)后,向闺蜜乙借钱,乙不同意借给甲,但同意借给胎
5月1日,甲将一头怀孕的母牛出卖给乙,双方约定甲代为饲养2个月,母牛的所有权自该
甲怀有双胞胎乙丙,在怀孕期间乙丙的爷爷去世,根据遗嘱两孩子分别继承50万元。不幸
甲是乙的闺蜜,2018年甲因购买彩票获得了一笔不菲的奖金,决定送给乙一台价值2万
陈某死亡时,遗产由其母甲、妻乙和两个孩子丁、丙继承,当时乙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继
甲乙结婚多年,未生育。一日,乙发现自己怀孕,恰逢事业上处于晋升阶段,乙怕怀孕影响
小甲与小优的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法院最终判决小甲胜诉,小优须向小甲返还借款本金及利
孙新和孙立系双胞胎兄弟,2017年3月10日,弟弟孙立拿着哥哥孙新的身份证与哥哥
小宋幼年时被张某夫妇收养,小宋结婚后与张某夫妇不和,张某夫妇遂解除了与小宋的收养
随机试题
Itisallverywelltoblametrafficjams,thecostofpetrolandthequick
[originaltext]TheworldIenteredattheageofeighteenwasaverycheapw
[originaltext]I’mgladtoseesomanyofyouhere.We’vebecomereallyalar
货币均衡的自发实现主要依靠()的调节。A.利率机制 B.价格机制 C.汇率机
某必修教材编排有借景抒怀诗专题“景中观情”。按照该教材专题单元的要求,下列诗词作
A.桑叶、杏仁、沙参、象贝、香豉、栀皮、梨皮 B.麻黄、杏仁、生石膏、甘草
适用酒炙法炮制的药材是A:桑枝B:艾叶C:芫花D:杜仲E:知母
患者,男性,43岁。因肝硬化腹水使用呋塞米已1周,每日补钠4.5g,钾3g,钙1
男,38岁。间断活动后尿色加深1周,既往反复痛风发作2年。查体:BP120/8
由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偿的财产损失,报经批准后由“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转入“其他应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