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怀有双胞胎乙丙,在怀孕期间乙丙的爷爷去世,根据遗嘱两孩子分别继承50万元。不幸

资格题库2022-08-02  28

问题 甲怀有双胞胎乙丙,在怀孕期间乙丙的爷爷去世,根据遗嘱两孩子分别继承50万元。不幸的是。分娩当天(4月4日)突发地震,乙在分娩过程中未能存活,医院未为丙出具出生证明。甲认为丙出生时发生地震不吉利,便在户籍登记时将其出生日期登记为地震发生后第2天(4月6日)。就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娩出时为死体,自始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B.应当由乙继承的50万元自动由丙继承C.丙自出生时取得民事权利能力D.即便有医院的分娩记录等作证丙真实的出生日期,丙在法律上的出生日期依旧为4月6日

选项 A.乙娩出时为死体,自始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B.应当由乙继承的50万元自动由丙继承
C.丙自出生时取得民事权利能力
D.即便有医院的分娩记录等作证丙真实的出生日期,丙在法律上的出生日期依旧为4月6日

答案 A

解析 《民法典》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应当由乙继承的50万元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丙并非第一顺序继承人,并不当然继承该笔遗产。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选项C错误。《民法典》第15条规定,“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医院的分娩记录等证据如果能足以推翻户籍登记,应当以其记载的真实出生时间为准,选项D错误。故本题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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