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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素娟诉沈志平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经过广东省甲市B区法院和甲市中级法院审理均判决支
胡素娟诉沈志平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经过广东省甲市B区法院和甲市中级法院审理均判决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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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2
52
问题
胡素娟诉沈志平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经过广东省甲市B区法院和甲市中级法院审理均判决支持原告胡素娟的诉讼请求。沈志平不服,向法院申请再审。再审中胡素娟无正当理由未参加开庭审理。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A.沈志平应当向广东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受理再审申请后,应当中止执行B.法院应当适用二审程序进行再审,但不得有陪审员参与组庭,作出的再审判决不得上诉C.因为胡素娟未到庭,法院应视为撤回起诉D.胡素娟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选项
A.沈志平应当向广东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受理再审申请后,应当中止执行
B.法院应当适用二审程序进行再审,但不得有陪审员参与组庭,作出的再审判决不得上诉
C.因为胡素娟未到庭,法院应视为撤回起诉
D.胡素娟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答案
B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故本案既可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也可以向甲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且不中止原生效裁判的执行,而非应当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也不应当中止执行。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本案属于二审审结的案件,故再审应当适用二审程序审理,且不得有陪审员参加。因此选项B的说法正确。
《民诉法解释》第400条规定:"再审申请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询问的,可以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本案中胡素娟为被申请人,其未到庭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判决,而非视为撤回起诉。因此C选项的说法错误。
④如前所述,胡素娟未到庭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因此D选项的说法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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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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