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乙医院住院输血时,因丙血站提供的血液制品有缺陷(乙医院对此无过失),甲因此感

资格题库2022-08-02  35

问题 甲在乙医院住院输血时,因丙血站提供的血液制品有缺陷(乙医院对此无过失),甲因此感染艾滋病。确诊后,甲欲主张权利。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个?A.若甲主张侵权责任,可以乙、丙为共同被告起诉B.若甲主张侵权责任,诉讼时效期间为确诊之日起一年C.若甲主张违约责任,可以乙、丙为共同被告起诉D.若甲主张违约责任,不可以同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选项 A.若甲主张侵权责任,可以乙、丙为共同被告起诉
B.若甲主张侵权责任,诉讼时效期间为确诊之日起一年
C.若甲主张违约责任,可以乙、丙为共同被告起诉
D.若甲主张违约责任,不可以同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答案 A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1218条,医疗产品责任,医疗机构乙医院和医疗产品提供者丙血站须对甲承担无过错的不真正连带责任,甲可在提请的侵权之诉中将乙、丙列为共同被告。故A选项正确。
若甲提起侵权之诉,因系产品责任,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故B选项错误。
甲、丙间无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甲无权对丙主张违约责任。故C选项错误。
《民法典》第996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此条为民法典新修亮点,一定程度上突破了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仅适用于侵权责任的立法传统,故,在符合民法典第996条规定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在违约责任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故D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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