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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在市区有一套房子,在郊区有一套房子。2016年8月,老李因病住院,不久病情恶
老李在市区有一套房子,在郊区有一套房子。2016年8月,老李因病住院,不久病情恶
admin
2022-08-02
23
问题
老李在市区有一套房子,在郊区有一套房子。2016年8月,老李因病住院,不久病情恶化,老李在抢救时立下口头遗嘱,由三名护士在场见证。市区房子和存款由儿子李刚继承,郊区房子由妹妹李玲继承。后不幸抢救失败,老李死亡。李刚继承市区房子和遗产后,因其原先在市区已经有一套房子居住,将继承的房子租给了房客周某。周某素有前科劣迹,屡次拖欠房租,并胁迫李刚将房屋低价出售给自己。如果李刚和周某发生纠纷,那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如果李刚和周某是因为房屋租赁合同发生纠纷,那么由房屋所在地的法院专属管辖B.如果周某承认了拖欠房租,那么李刚对这一事实不需举证证明C.如果李刚能够证明周某胁迫李刚低价出售房屋的事实具有高度可能性,则法院应当认定这一事实存在D.如果周某申请房屋中介公司的经理房某出庭作证,那么房某在出庭作证前应当签署保证书
选项
A.如果李刚和周某是因为房屋租赁合同发生纠纷,那么由房屋所在地的法院专属管辖
B.如果周某承认了拖欠房租,那么李刚对这一事实不需举证证明
C.如果李刚能够证明周某胁迫李刚低价出售房屋的事实具有高度可能性,则法院应当认定这一事实存在
D.如果周某申请房屋中介公司的经理房某出庭作证,那么房某在出庭作证前应当签署保证书
答案
C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28条第2款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A项正确。一般而言,对方自认的事实无需举证证明,B项正确。对于胁迫的事实,证明标准为排除合理怀疑,C项错误。证人出庭作证前应当签署保证书,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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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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