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高某向杨某借款23万5000元,到期后一直没有归还。杨某于2018年10月21日
高某向杨某借款23万5000元,到期后一直没有归还。杨某于2018年10月21日
免费题库
2022-08-02
35
问题
高某向杨某借款23万5000元,到期后一直没有归还。杨某于2018年10月21日向高某住所地A区法院申请支付令,并向法院提交了高某向杨某借款时出具的借条,要求高某偿还借款23万5000元。在支付令异议期间,杨某觉得支付令不如法院判决更稳妥,于是向自己住所地的B区法院起诉。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杨某向A区法院申请支付令B.杨某向B区法院起诉C.杨某向B区法院起诉,会导致支付令失效D.杨某未向发出支付令的法院起诉,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选项
A.杨某向A区法院申请支付令
B.杨某向B区法院起诉
C.杨某向B区法院起诉,会导致支付令失效
D.杨某未向发出支付令的法院起诉,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答案
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3 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 人民法院管辖。及《民事诉讼法解释》第 18 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 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对该合同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被告高某住所地,和接受货币的一方即杨某所在地。故 B 项向 B 区法院起诉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14 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因此向被告高某住所地 A 区法院申请支付令是正确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 432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已发出支付令的,支付令自行失效:(一)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债权人就同一债权债务关系又提起诉讼的;(二)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之日起三十日内无法送达债务人的;(三)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前,债权人撤回申请的。”故债权人就同一债权债务关系起诉的,无论是否向发出支付令的法院起诉,都会导致支付令失效。故 C 项正确,而D 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83084.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隔夜掉期中T/N的掉期形式是()。A.买进当天外汇,卖出下一交易日到期的外汇
某短期国债离到期日还有3个月,到期可获金额10000元,甲投资者出价9750元将
某交易者以100美元/吨的价格买入12月到期,执行价格为3800美元/吨的铜看跌
以下关于远期利率协议说法正确的是()。A.远期利率协议的买方是名义借款人 B
下列关于货币互换中本金交换形式的描述中,正确的有()。A.在协议生效日和到期日
某机构打算用3个月后到期的1000万资金购买等金额的A、B、C三种股票,现在这三
某投机者买入2张9月份到期的日元期货合约,每张金额为12500000日元,成交价
只有在反向市场,随着期货合约的到期临近,持仓费逐渐减少,基差才会趋向于零。()
美式期权是指在规定的合约到期日方可行权的期权。()
某交易者以10美分/磅卖出11月份到期、执行价格为380美分/磅的铜看跌期货期权
随机试题
[originaltext]W:Youareanexpertonurbanproblem,Mr.Parker.Iwonderhowy
预作用式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工作原理说法不正确的是:()。A.发生火灾时,与喷头一
核酸变性后,可发生()。A.减色效应 B.增色效应 C.失去对紫外线的吸收
头晕而重,痰多苔腻者病机是A.肝阳上亢 B.气血亏虚 C.痰湿内阻 D.肾
A.病毒性肠炎 B.生理性腹泻 C.坏死性肠炎 D.细菌性痢疾 E.大肠
在罗马贫民区创办第一所幼儿学校——“儿童之家”,创立以感官为基础的幼儿教育教学体
下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成本费用中,属于房屋开发费的有( )。A.建筑安装工程费
期货现货互转套利策略在操作上的限制是()。A、股票现货头寸的买卖 B、股指现
桂枝除发汗解肌外,还能A.温肺止咳 B.利水 C.解痉 D.安胎 E.助
在焊条的强度确定之后,选用碱性焊条的原则应包括()。 A.焊口处有较多铁锈、油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