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关于合同解除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B
关于合同解除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B
资格题库
2022-08-02
58
问题
关于合同解除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享有任意解除权B:承揽合同的承揽人享有任意解除权C:没有约定保管期间保管合同的保管人享有任意解除权D:居间合同的居间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选项
A: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B:承揽合同的承揽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C:没有约定保管期间保管合同的保管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D:居间合同的居间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答案
C
解析
【考点】合同的解除【详解】《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据此,赠与人的撤销权受到限制,并不能任意解除合同,故选项A错误。《合同法》第268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据此,承揽人没有任意解除权,故选项B错误。《合同法》第376条规定:“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当事人对保管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要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间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要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据此,对于没有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要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而解除保管合同,故选项C正确。《合同法》第424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人不具备任意解除权,选项D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应当是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78073.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利率期货的有()。A.3个月期欧洲美元期货 B.3个月期欧洲
以下各项中关于期货交易所的表述正确的是()。A.期货交易所是专门进行非标准化期货
下列关于FCM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不属于期货中介机构 B.负责执行商品
下列关于金融期货市场的说法中,表述错误的是()。A.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率
【案情】刘某拥有某土地的使用权。2012年李某与甲县招商局签订合同进行开发,经甲
甲演出公司与乙服装公司订立合同一份,约定由甲公司提供布料,乙公司为甲公司加工一批
某县A超市和B食品厂签订合同,约定由B食品厂定期向A超市提供优质猪肉,按月结算。
2015年7月8日,家住朝阳区的甲向海淀区法院起诉乙,要求法院判决乙交付合同项下
2016年10月,长春县百货公司和定府县五星公司在康安县订立供销合同,合同约定百
甲乙两公司于2013年6月签订了一份技术转让合同,并签订仲裁协议约定“因本合同发
随机试题
____________(十九世纪后半叶)witnessedthesteadyimprovementinthemeansoftravel.Th
[originaltext]W:Hi,Michael,youdon’tlooksogood.Anythingwrong?M:I’mO
《Whatareyougoingtobewhenyougrowup?》主要教学过程及板书设计 (一)教学过程 Step1Warming-
区别量变与质变的根本标志是( )。A.事物变化持续时间的长短 B.事物量的变
某氮气站动力安装工程如图1所示。 图1 氮气站动力平面图 (1)PD1、
以下各项中,属于认为身份、居住、职业等个人基本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异议类型的有(
()可按照基金规模作为计算基数收取,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计算并收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9191.6万名,同比增长1.4
下列各种债券中,其利率在偿付期限内发生变化的是()。A.贴现债券 B.附息债
患者,男,感冒后出现恶风发热,汗出,头痛,鼻鸣干呕,苔白不渴,脉浮缓,诊断为外感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