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虹公司位于甲市A区,其股东张某位于乙市B区,李某位于丙市C区,因利润分配问题与

admin2022-08-02  55

问题 天虹公司位于甲市A区,其股东张某位于乙市B区,李某位于丙市C区,因利润分配问题与公司产生争议,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0.法院判决天虹公司履行义务,判决书生效后天虹公司拒不执行,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A.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天虹公司处以1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B.张某和李某可以在1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C.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天虹公司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D.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天虹公司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天虹公司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选项

答案 CD

解析 C、D
考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讲解:《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6项规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第115条规定,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从而修改了原“对个人的罚款,为人民币1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规定,因此A项的做法错误。第23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为2年。因此,B项中张某和李某可以在1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做法错误。第24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获知有关单位査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査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 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因此,C、D的做法是正确的。答案选择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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