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甲某日公园散步,碰到乙的藏獒向自己直冲过来。甲虽拼命奔跑,右腿仍被咬 ,并且

最全题库2022-08-02  21

问题 孕妇甲某日公园散步,碰到乙的藏獒向自己直冲过来。甲虽拼命奔跑,右腿仍被咬 ,并且因为受刺激而早产,生下不足七个月的儿子丙。丙因未足月,患上各种先天性疾 。甲丙二人遂将乙告上法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藏獒属于法律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故乙承担无过错责任B.甲可以要求乙赔偿自己的医疗费、误工费,但无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害C.丙的早产是因为甲的奔跑行为所致,与乙的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故乙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D.丙在受侵害之时尚未出生,所以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无权要求乙进行赔楼

选项

答案 A

解析 考点:动物侵权、精神损害醅偿、民事权利能力
讲解:《侵权责任法》第80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藏獒属于危险动物,乙应当对其饲养动物致害后果承担无过错责任,故A项正确。《侵权责任法》第16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同法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甲的右腿被咬,受到严重精神损害,可以要求神损害赔偿,故B项错误。C项涉及因果关系的判断问题。胎儿因为孕妇受惊吓而早产, 原因包括惊吓、奔跑等多种因素,即便是奔跑,也是孕妇面对危险时的自然反应,不会阻止乙的加害行为与丙的受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故C项错误。D项涉及胎儿的权利能力和利益保护问题。《民法》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据此,胎儿没有权利能力。但是依照民法原理,关于胎儿利益的保护,视为胎儿既已出生。胎儿不因其尚未出生,而不受保护;胎儿出生之后,可以就其出生前所遭受的损害主张损害赔偿。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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