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豪黄某欲入股国安电器公司,但不愿自己出面,于是和朋友李某签署一份委托持股协议,

admin2022-08-02  57

问题 富豪黄某欲入股国安电器公司,但不愿自己出面,于是和朋友李某签署一份委托持股协议,约定由黄某出资5亿元,以李某的名义入股,股权归属黄某。其后,黄某与李某就股权归属发生争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公司股东应当是黄某 B.公司股东应当是李某C.公司股东应当是黄某和李某 D.黄某和李某都不是公司股东

选项

答案 A

解析 考点:股东资格
讲解:《公司法解释(三)》第25条第2款规定:“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该款规定明确了委托持股时的股权归属,即实际股东享有股权,名义股东不享有股权。所以,股东应当是黄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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