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甲乙两人是某大学学生,甲经常通过校园网出售一些二手东西。一日,两人通过MSN洽谈
甲乙两人是某大学学生,甲经常通过校园网出售一些二手东西。一日,两人通过MSN洽谈
题库
2022-08-02
3
问题
甲乙两人是某大学学生,甲经常通过校园网出售一些二手东西。一日,两人通过MSN洽谈二手掌上电脑的买卖事宜。甲称:“我有掌上电脑一台,配置为……,九成新,附有数码照片可供参考,2800元要不要?”乙回话称:“东西不错,2400元的话可以接受。”甲回复:“可以,6月7日到我这儿来取。”乙回话:“同意。”于是两人结束了聊天。6月7日乙到甲处取电脑,发现甲的电脑运行速度比较慢,比约定的标准差很多,便拒绝接受,甲遂降低价格,拟2000元出手,乙同意。由于乙想通过自己做兼职挣钱来付款,于是甲乙又约定分5期付款,每期400元,于每月月底支付,乙当即支付了400元,并取走电脑。临走时乙问甲电脑使用前是否需要杀毒或者重装系统,甲说自己刚买不久,从未感染过病毒,于是乙放心地离开甲处。根据上述案情回答第89-91题:设乙在回宿舍的路上碰到同学丙,丙要随老师去外地做调查,正急需一台掌上电脑,乙立即将该电脑卖给丙,并约定由丙向甲付款。如果丙届时未付款。则以下表述正确的是:()A.乙无权处分,丙也知情,如甲不予追认并想收回电脑,可直接向丙索要B.乙、丙之间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的行为,属于我国合同法规定的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情形C.丙届时未付款,应由乙向甲承担违约责任D.甲与乙是一个买卖关系,乙与丙是另一个买卖关系,丙只能向乙付款,乙再向甲付款
选项
答案
C
解析
考点:合同效力、合同履行与违约责任
讲解:双方并未约定在乙付款之前由甲保留所有权,因此电脑自交付时起所有权转移,乙的行为不构成无权处分,故选项A错误。本题情形属于《合同法》第64条规定的第三人代为接受履行的情形,不是第三人代为履行,故B项错误。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乙应当向甲承担违约责任,故选项C正确。因为乙、丙之间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因此丙可以直接向甲履行,从而消灭甲乙之间以及乙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故选项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76254.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韩某大学毕业后,应征入伍,成为一名光荣的陆军军官。婚后,韩嫂为了支持韩某的工作,
小丽大学毕业进入甲公司工作,双方签署了3年的劳动合同。小丽从事销售工作。2年后,
材料①:花果山大学法学院的孙某在学校西门外的甲酒店吃"毕业散伙饭"时,私自带走甲
李民为一农村青年,2012年大学毕业后工作一直没有着落,就随同乡一起加入了去北京
以下有关民事诉讼案件地域管辖的判断中,不正确的是哪些?A.王梦是某大学二年级的学
16岁的甲与13岁的乙是好朋友,均为中学生。某日二人在住宅小区中玩耍,一辆某快餐
甲乙丙丁同为某幼儿园学生。一天,在课间游戏时,四人互投石子玩耍,结果不知是谁投出
甲生前立有遗嘱,死后将自己的一台钢琴送给其学生小张。甲去世时,小张正在美国留学,
大学生甲追求乙,遭乙拒绝,便怀恨在心,编造乙当坐台小姐,并外出卖淫的谣言,并将其
某大学通过划拨方式取得100亩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在该片土地上建成了几栋房屋。由于
随机试题
[originaltext]W:Excuseme,wouldyoumindansweringafewquestions?M:Well,
[originaltext]W:Youwereabsentfromworkyesterday,Brown.M:I’mterriblys
TheNextDisaster:AreWeReady?AreWeReallyPrepared?After
某钢尺名义长30m,经检定实际长度为29.995m,用此钢尺丈量10段,其结果是
空洞是肺内病变组织发生坏死后经引流支气管排出并吸入气体所形成的,下列关于空洞的说
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职责有()。A.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B.如
“一人为众,众为一人”的思想,体现了保险的( )特征。A.社会互助性 B.法
国家向丧失劳动能力,失去就业机会以及遇到其他事故而面临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的基本生
2001-152.诸出血证,发病的病因有 A.感受外邪B.嗜食辛辣厚味C.
某公司为一投资项目拟定了甲、乙两个方案,相关资料如下: (1)甲方案原始投资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