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向法院起诉李某偿还借款1万元,并向法庭出具李某出具的借条一张,李某主张已经偿

admin2022-08-02  45

问题 王某向法院起诉李某偿还借款1万元,并向法庭出具李某出具的借条一张,李某主张已经偿还王某的借款1万元,并出具王某出具的收条一张,以及证人赵某的证言,赵某因碍于情面没有出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借条是书证、直接证据、属于本证B.收条是书证、直接证据、属于反证而不是本证C.一个证据不可能同为本证和反证D.因赵某有合理理由没有出庭,所以其出具的证言可以作为单独定案的证据

选项

答案 A

解析 根据证据和举证责任的关系划分,证据可以分为本证和反证。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提出的证明自己的主张的证据即本证,不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提出的反驳对方主张的证据即反证。本题中对于借钱的事实,王某负有举证责任,提交的借条是本证,李某没有举证责任,其提出的收条是为了反驳王某的主张,所以对于借钱的事实,收条是反证,但是对于还钱的事实,李某负有举证责任,提交的收条是本证。所以同一证据对于不同的事实和不同的当事人来讲可能既是本证又是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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