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何某、汪某在英国留学期间结婚,后汪某先行回国,不久何某即向英国一法院起诉,

admin2022-08-02  42

问题 中国人何某、汪某在英国留学期间结婚,后汪某先行回国,不久何某即向英国一法院起诉,要求与汪某离婚。该法院作出了准予离婚的判决,并且该判决在财产分割等问题上对汪某明显不利,何某要求国内某中级法院承认该判决,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由于婚姻关系未在我国国内缔结,我国法院不予受理B.若英国法院的判决是在汪某缺席,且未对汪某进行合法传唤的情况下作出的,我国法院将裁定不予承认,且该裁定不能上诉C.如果何某在起诉前已加入英国国籍,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何某的请求D.经审查如果英国法院的判决违反了我国法律中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则,我国法院将不予承认

选项 A.由于婚姻关系未在我国国内缔结,我国法院不予受理
B.若英国法院的判决是在汪某缺席,且未对汪某进行合法传唤的情况下作出的,我国法院将裁定不予承认,且该裁定不能上诉
C.如果何某在起诉前已加入英国国籍,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何某的请求
D.经审查如果英国法院的判决违反了我国法律中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则,我国法院将不予承认

答案 B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对于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为重要考点。
我国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专门规定有:
(1)《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主要内容如下:①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人民法院不应以其未在国内缔约婚姻关系而拒绝受理。因此A错误。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在其缺席情况下作出的离婚判决,应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该判决的外国法院已合法传唤其出庭的有关证明文件。②外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外国公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可告知其直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再婚登记。因此C错误。
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调解书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根据《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进行审查,作出承认或不予承认的裁定。
(2)《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该规定第12条规定:“经审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承认:①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②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③判决是在被告缺席且未得到合法传唤情况下作出的;④该当事人之间的离婚案件,我国法院正在审理或已作出判决,或者第三国法院对该当事人之间作出的离婚案件判决已为我国法院所承认;⑤判决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危害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该规定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申请,由3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作出的裁定不得上诉。”根据以上规定,BD正确。
所以本题B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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