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真题)辩护律师在庭审中对控方证据提出异议,主张这些证据不得作为定案依

资格题库2022-08-02  59

问题 (2016年真题)辩护律师在庭审中对控方证据提出异议,主张这些证据不得作为定案依据。对下列哪些证据的异议,法院应当予以支持?A.因证人拒不到庭而无法当庭询问的证人证言B.被告人提供了有关刑讯逼供的线索及材料,但公诉人不能证明讯问合法的被告人庭前供述C.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关于查处被告人非法交易行为时的询问笔录D.侦查人员在办案场所以外的地点询问被害人所获得的被害人陈述

选项 A.因证人拒不到庭而无法当庭询问的证人证言
B.被告人提供了有关刑讯逼供的线索及材料,但公诉人不能证明讯问合法的被告人庭前供述
C.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关于查处被告人非法交易行为时的询问笔录
D.侦查人员在办案场所以外的地点询问被害人所获得的被害人陈述

答案 BC

解析 根据《刑诉法解释》第91条第3款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法庭对其证言的真实性无法确认的,该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可见,拒不到庭而无法当庭询问的证言并非一律加以排除,A选项错误。
《刑诉法解释》第96条规定:“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涉嫌非法取证的人员、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可见,被告人只需要提供刑讯逼供的线索及材料,而不用提交证据。《刑诉法解释》第135条第1款规定:“法庭决定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调查的,由公诉人通过宣读调查、侦查讯问笔录、出示提讯登记、体检记录、对讯问合法性的核查材料等证据材料,有针对性地播放讯问录音录像,提请法庭通知有关调查人员、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等方式,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讯问录音录像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其他不宜公开内容的,法庭可以决定对讯问录音录像不公开播放、质证。公诉人提交的取证过程合法的说明材料,应当经有关调查人员、侦查人员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未经签名或者盖章的,不得作为证据使用。上述说明材料不能单独作为证明取证过程合法的根据。”可见,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中应由公诉人承担证明责任。《刑诉法解释》第137条规定:“法庭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调查后,确认或者不能排除存在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排除。”可见,如果无法证明取证合法,则该证据应当被作为非法证据被排除,B选项正确。
《刑诉法解释》第75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经法庭查证属实,且收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高检规则》(2019版)第64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经人民检察院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经人民检察院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据此,行政机关的询问笔录并非可以直接在刑诉中运用的证据种类,而应当重新收集,故C选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1款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刑诉法解释》第90条规定:“证人证言的收集程序、方式有下列瑕疵,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二)询问地点不符合规定的……”询问被害人参照适用此规定,可见,询问被害人的地点除了办案场所以外,还可以在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这些地方获得的被害人询问笔录无需排除,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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