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真题)甲公司以虚构工程及伪造文件的方式,骗取乙工程保证金400余万元

admin2022-08-02  44

问题 (2015年真题)甲公司以虚构工程及伪造文件的方式,骗取乙工程保证金400余万元。公安机关接到乙控告后,以尚无明确证据证明甲涉嫌犯罪为由不予立案。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应先申请公安机关复议,只有不服复议决定的才能请求检察院立案监督B.乙请求立案监督,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公安机关应立案的,可通知公安机关立案C.公安机关接到检察院立案通知后仍不立案的,经省级检察院决定,检察院可自行立案侦查D.乙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

选项 A.乙应先申请公安机关复议,只有不服复议决定的才能请求检察院立案监督
B.乙请求立案监督,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公安机关应立案的,可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C.公安机关接到检察院立案通知后仍不立案的,经省级检察院决定,检察院可自行立案侦查
D.乙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

答案 D

解析 A项,控告人对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不服的,根据《公安部规定》第179条的规定可知:控告人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即先复议后复核;根据《高检规则》第557条第1款的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或者当事人认为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院应当受理并进行审查。根据上述规定可知,不服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的,控告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但是复议并不是必经程序,因此故A项错误。
B项,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也进行监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3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座豈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可知,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不立案进行矗应先让公安机关说明理由,理由不成立后再可通知公安机关立案,而不是直接通知立案,故B项表述错误。
C项,公安机关收到检察院的立案通知书后应当立案的,若不立案的根据《高检规则》第564条的规定我们可知:人民检察院应当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予以纠正。公安机关仍不纠正的,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协商同级公安机关处理,且根据《高检规则》第13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因此对于公安机关收到通知立案书或者通知撤销案件书后超过期限不予立案或复议的,应先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若仍不采取行动,则报上一级检察院协同同级公安机关处理,故C项表述错误。
D项,我国规定的自诉分为三种: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公诉兼自诉;公诉转自诉,即《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的规定的:(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本案属于第3项,因此对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乙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因此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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