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某提出农村宅基地用地申请,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肖某收到批件后,不满批件所

admin2022-08-02  63

问题 肖某提出农村宅基地用地申请,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肖某收到批件后,不满批件所核定的面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肖某须先申请复议,方能提起行政诉讼B.肖某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为县政府的上一级政府C.肖某申请行政复议,应当自签收批件之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D.肖某提起行政诉讼,县政府是被告,乡政府为第三人

选项 A.肖某须先申请复议,方能提起行政诉讼
B.肖某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为县政府的上一级政府
C.肖某申请行政复议,应当自签收批件之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
D.肖某提起行政诉讼,县政府是被告,乡政府为第三人

答案 BC

解析 ①依据《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可知,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与复议之间进行选择,只有在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情况下,行政复议才作为诉讼的前置程序。这里需要判断本案是否适用《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的复议前置规定,该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可见,自然资源案件复议前置需要同时具备3个条件:第一,行为条件,必须是确权性具体行政行为;第二,权益条件,必须是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第三,状态条件,必须是已经依法取得的既得权益。很明显,本案属于对宅基地审批面积不服而提起的诉讼,县政府作出审批行为前,肖某尚未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因此不符合《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规定的“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适用前提,不适用复议前置的规定。故A项错误,不当选。
②依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3条规定:“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本案中的农村宅基地用地申请在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因此复议被申请人为县政府。依据《行政复议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据此,肖某收到县政府审批文件后,对其不服,应向县政府的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故B项正确,当选。
③依据《行政复议法》第9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依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5条规定:“行政复议法第9条第1款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二)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故C项正确,当选。
④依据《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依据《行诉解释》第19条规定:“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据此,D项错误有二:其一,本题中,批件虽然是由县政府批准的,但批准机关并不一定是被告,只有署名机关才是被告,而题中并未交代署名机关是县政府还是乡政府,因此认为县政府是被告是错误的。其二,乡政府虽然是审核机关,但是与该县政府的批准行为并没有利害关系,县政府的批准行为并没有对乡政府的权益造成影响,因此乡政府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故D项错误,不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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