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和王某出资设立了樟力有限责任公司,张某、王某分别持股95%和5%,张某为公司

admin2022-08-02  62

问题 张某和王某出资设立了樟力有限责任公司,张某、王某分别持股95%和5%,张某为公司的执行董事。王某发现张某将公司设备低价转让给其朋友开办的公司,王某向公司独任监事李某书面反映,但时过两个月李某未采取任何措施,王某应当如何保护自己和公司的权益:A.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解除张某的执行董事职务B.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回自己的股份C.以公司的名义对张某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D.以自己的名义对张某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选项 A.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解除张某的执行董事职务
B.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回自己的股份
C.以公司的名义对张某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D.以自己的名义对张某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答案 D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39条的规定,王某无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所以A选项不正确;根据《公司法》第74条的规定,王某无权要求公司收购自己的股份,所以B选项不正确;根据《公司法》第151条的规定,王某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张某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所以D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79248.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