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赵某于2007年1月7日共同抢劫个体户李某,在抢劫中,持匕首刺中李某的腹部

免费题库2022-08-02  63

问题 王某、赵某于2007年1月7日共同抢劫个体户李某,在抢劫中,持匕首刺中李某的腹部,致李某失血过多而死亡。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将二人起诉到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案中,王某、赵某可以获得律师帮助的时间是:(   )A.从第一次被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委托辩护人B.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委托辩护人C.自侦查之初即可委托辩护人D.自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之日起可委托辩护人

选项 A.从第一次被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委托辩护人
B.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委托辩护人
C.自侦查之初即可委托辩护人
D.自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之日起可委托辩护人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介入诉讼的时间。法律依据为《刑事诉讼法》第34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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