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因交通肇事致瘫痪,并致行人郭某轻伤。经测,刘某酒精含量为160mg/100m

练习题库2022-08-02  83

问题 刘某因交通肇事致瘫痪,并致行人郭某轻伤。经测,刘某酒精含量为160mg/100ml,后刘某自愿认罪如实供述,因刘某行动不便,法院对该案适用速裁程序开庭审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因刘某瘫痪,其无须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B.该案的审理期限可以延长至15日C.考虑到刘某瘫痪,经过刘某同意,法官可到刘某家中开庭审理D.若郭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则该案不适用速裁程序

选项 A.因刘某瘫痪,其无须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B.该案的审理期限可以延长至15日
C.考虑到刘某瘫痪,经过刘某同意,法官可到刘某家中开庭审理
D.若郭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则该案不适用速裁程序

答案 C

解析 A项,《刑事诉讼法》第174条第2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①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③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本题中的刘某只是瘫痪,其认罪认罚后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B项,《刑事诉讼法》第225条规定,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10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15日。刘某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按照刑法的规定,刘某的最高刑罚是拘役并处罚金,所以,法院对刘某案应当在受理后10日以内审结。
C项,法院考虑到刘某瘫痪,经过刘某同意,到刘某家中开庭审理,可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体现司法为民。
D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3条的规定,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等事项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的,不适用速裁程序。本题中,若被害人郭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等事项与刘某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该案仍然可以适用速裁程序。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67609.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