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甲雇凶手乙杀丙,言明不要造成其他后果。乙几次杀丙均未成功,后来采取爆炸方法,对丙
甲雇凶手乙杀丙,言明不要造成其他后果。乙几次杀丙均未成功,后来采取爆炸方法,对丙
最全题库
2022-08-02
55
问题
甲雇凶手乙杀丙,言明不要造成其他后果。乙几次杀丙均未成功,后来采取爆炸方法,对丙的住宅(周边没有其他人与物)进行爆炸,结果将丙的妻子丁炸死,但丙安然无恙。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甲与乙构成共同犯罪B: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C:乙对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对丁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D:乙对丙成立爆炸罪,对丁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选项
A:甲与乙构成共同犯罪
B: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C:乙对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对丁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D:乙对丙成立爆炸罪,对丁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
BCD
解析
【考点】故意杀人罪与爆炸罪的区别;刑法上的事实认识错误;共同犯罪【详解】爆炸罪,是指故意使用爆炸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对使用爆炸的方法杀人的,要注意分析其爆炸的行为是否足以危及公共安全,即是否使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受到威胁。如果行为人虽然使用了爆炸的方法杀人,但其行为并没有危及公共安全,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如果危及公共安全,则应当认定为爆炸罪。本案中,乙意欲杀丙,且丙的住宅周边没有其他人与物,故应认定其爆炸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故D错误。打击错误也称方法错误,是指由于行为本身的差误,导致行为人所欲攻击的对象与实际受害的对象不一致,但这种不一致仍然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刑法理论的通说采取法定符合说,即在上述情况下,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杀人的故意,客观上的杀人行为也导致他人死亡,二者在刑法规定的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内是完全一致的,因而成立故意杀人既遂。因此BC错误。甲雇佣乙杀丙,二者之间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也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因此构成了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故A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63164.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18年真题)《唐律》开篇言明“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如唐太宗所
(2018年真题)甲卖迷药,明知乙将使用迷药进行犯罪活动,仍然教乙迷药的使用方法
(2017年真题)甲欲杀丙,假意与乙商议去丙家“盗窃”,由乙在室外望风,乙照办。
(2017年真题)甲、乙合谋杀害丙,计划由甲对丙实施砍杀,乙持枪埋伏于远方暗处,
(2016年真题)甲、乙共同对丙实施严重伤害行为时,甲误打中乙致乙重伤,丙乘机逃
宪法解释的方法包括哪些?()A.统一解释 B.逻辑解释 C.补充解释
选举制度是一国统治阶级通过法律规定的关于选举国家代议机关代表的原则、程序与方法等
中国法制近代化经历了曲折的渐进过程,贯穿着西方法律精神与中国法律传统的交汇与碰撞
丙和丁故意伤害戊一案,检察院对丙和丁均做出不起诉决定,戊对丁向法院提起自诉附带民
关于妨害司法活动的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正确?A.甲以暴力方法阻止翻译人、记录人从事
随机试题
[originaltext]Whydosomanypeoplelivetoahealthyoldageincertainpa
以下发作类型中,哪项属于全身性发作A、自主神经性发作 B、失张力发作 C、精
关于个人旅游消费贷款的表述,错误的是()。A.是指银行向个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
与《义务教育生物课程标准(实验稿)》相比,《义务教育生物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
下列选项中哪个设备保护和测控装置应独立配置?(A)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网
1993-107.代赭石可用治的病证是 A.肝阳眩晕,肾虚作喘B.血热动血,
心理发展的不平衡性体现在()。 A.个体不同系统在发展速度上的不同 B.个体
中国期货业协会负责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从业人员的()等相关工作,相关自律管理办法由
下列属于团队精神层次的有()。A.团队的凝聚力 B.互信合作意识 C.团队士
我国会计核算常用的基本计量属性是()。A、历史成本 B、重置成本 C、可变现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