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1月,甲(17周岁)因邻里纠纷,将邻居杀害后逃往外地。2004年7月

最全题库2022-08-02  3

问题 1999年11月,甲(17周岁)因邻里纠纷,将邻居杀害后逃往外地。2004年7月,甲诈骗他人5000元现金。2014年8月,甲因扒窃3000元现金,被公安机关抓获。在讯问阶段,甲主动供述了杀人、诈骗罪行。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前罪的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甲所犯三罪均在追诉期限内B:对甲所犯的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与盗窃罪应分别定罪量刑后,实行数罪并罚C:甲如实供述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成立自首,故对盗窃罪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D:甲审判时已满18周岁,虽可适用死刑,但鉴于其有自首表现,不应判处死刑

选项 A:前罪的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甲所犯三罪均在追诉期限内
B:对甲所犯的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与盗窃罪应分别定罪量刑后,实行数罪并罚
C:甲如实供述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成立自首,故对盗窃罪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甲审判时已满18周岁,虽可适用死刑,但鉴于其有自首表现,不应判处死刑

答案 ABCD

解析 从本案情况看,甲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且因邻里纠纷杀人,属于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应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法定最高刑为10年的,经过15年,不再追诉。本案中,自2004年7月甲犯诈骗罪起其所犯故意杀人罪的追诉时效重新计算。而甲所犯诈骗罪的法定最高刑为3年,经过5年即不再追诉。至2014年8月时,又经过了11年,甲所犯故意杀人罪的时效未过,而所犯诈骗罪的时效已超过。因此对甲应以盗窃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AB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本案中只对甲所犯故意杀人罪和诈骗罪成立自首,对于盗窃罪部分不可从轻或减轻处罚。C错误。对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这里指的是犯罪时而非审判时未满18周岁,因此D的说法是错误的。应选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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