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李某(曾任某国有企业总经理)2004年携贪污的巨款逃往甲国。根据甲国法律

考试题库2022-08-02  56

问题 中国公民李某(曾任某国有企业总经理)2004年携贪污的巨款逃往甲国。根据甲国法律,对李某贪污行为的最高量刑为15年。甲国与我国没有引渡条约。甲国表示,如果中国对李某被指控的犯罪有确凿的证据,并且做出对其量刑不超过15年的承诺,可以将其引渡给中国。根据我国引渡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A.我国对于甲国上述引渡所附条件,是否做出承诺表示接受,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B.我国对于甲国上述引渡所附条件,是否做出承诺表示接受,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请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决定C.如果我国决定接受甲国上述引渡条件,表示接受该条件的承诺由外交部向甲国做出D.一旦我国做出接受上述条件的承诺并引渡成功,我国司法机关在对李某审判和量刑时,应当受该承诺的约束

选项 A.我国对于甲国上述引渡所附条件,是否做出承诺表示接受,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B.我国对于甲国上述引渡所附条件,是否做出承诺表示接受,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请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决定
C.如果我国决定接受甲国上述引渡条件,表示接受该条件的承诺由外交部向甲国做出
D.一旦我国做出接受上述条件的承诺并引渡成功,我国司法机关在对李某审判和量刑时,应当受该承诺的约束

答案 ACD

解析 本案甲国引渡所附条件是对量刑的承诺,根据我国《引渡法》第50条应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A项正确、B项错误;
外交部是我国引渡对外的联系机构,因此本案中表示接受该条件的承诺由外交部向甲国做出,C项正确;
根据引渡中的“罪名特定原则”,司法机关应当受所作出的承诺的约束,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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