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丁某以其房屋作抵押向孙某借款,双方到房管局办理手续,提交了房产证原件及载明房屋面
丁某以其房屋作抵押向孙某借款,双方到房管局办理手续,提交了房产证原件及载明房屋面
资格题库
2022-08-02
46
问题
丁某以其房屋作抵押向孙某借款,双方到房管局办理手续,提交了房产证原件及载明房屋面积100平方米、借款50万元的房产抵押合同,该局以此出具房屋他项权证。丁某未还款,法院拍卖房屋,但因房屋面积只有70平方米,孙某遂以该局办理手续时未尽核实义务造成其15万元债权无法实现为由,起诉要求认定该局行为违法并赔偿损失。对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法院可根据孙某申请裁定先予执行 B.孙某应对房管局的行为造成其损失提供证据 C.法院应对房管局的行为是否合法与行政赔偿争议一并审理和裁判 D.孙某的请求不属国家赔偿范围
选项
答案
ACD
解析
选项A说法错误。《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对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生活的,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据此可知,本案不属于先予执行的范围。选项B说法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原告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有权提供不予赔偿或者减少赔偿数额方面的证据。选项C说法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一并受理。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须以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确定的赔偿数额有异议或者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赔偿请求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据此可知,并非一律要求一并审理。选项D说法错误。本案中房管局因渎职造成孙某财产损失,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62796.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因高某房屋位于国道建设征地拆迁范围内区政府与高某协商达成100万元的补偿协议双方
沈某因继承祖父的遗产取得房屋所有权起诉至法院要求继祖母李某搬离。法院认为此住房是
(2021年真题)因高某房屋位于国道建设征地拆迁范围内,区政府与高某协商达成10
(2021年真题)沈某因继承祖父的遗产取得房屋所有权,起诉至法院要求继祖母李某搬
(2019年真题)顺河为甲乙两国的界河,双方对界河的划界使用没有另行约定。根据国
(2019年真题)开发商建衡公司与小红因为未能在合同的规定期限内办理房产证而产生
(2018年真题)城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孙某在过街天桥上占到摆摊,遂组织工作人员徐某
(2017年真题)有学者这样解释法的产生:最初的纠纷解决方式可能是双方找到一位共
(2017年真题)孙某是某部热播电视剧中的人物,在剧中的角色是一级政府部门的主要
(2016年真题)李某向王某借款200万元,由赵某担保。后李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
随机试题
BodyLanguageandMindIntroductionBodylanguagereveals
[originaltext]M:Hello,Mrs.White,whatcanIdoforyou?W:Idon’tknowwhat
对
下列哪项不是全身型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的临床特点:()A.全身症状严
在规划项目质量管理中,()可以了解产品和流程的最优状态,找到显著影响产品或
下表摘自联合国于2000年发布的预测报告,它反映了2001--2050年世界的移
下列关于公司型股权投资基金的减资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Ⅰ可以减少出资总额
下列属于深成岩的是( )。 A、石灰岩 B、玄武岩 C、花岗斑岩
一般资料:求助者,男性,24岁,大学毕业,待业。 案例介绍:求助者大学毕业两年
某220kV变电站地表层土壤电阻率为100Ω·m,计算其跨步电位差允许值为:(取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