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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同犯罪,以下正确的是:A.甲以杀人的故意、乙以伤害的故意共同侵害丙,造成了
关于共同犯罪,以下正确的是:A.甲以杀人的故意、乙以伤害的故意共同侵害丙,造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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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2
11
问题
关于共同犯罪,以下正确的是:A.甲以杀人的故意、乙以伤害的故意共同侵害丙,造成了丙的死亡。由于二人故意的内容不同,所以不成立共同犯罪。B.甲(17岁)为乙(15岁)放风,乙实施了盗窃行为,由于乙未满十六周岁对盗窃行为不负责任,所以二人不构成共同犯罪。C.由于聚众犯罪的参加人数众多且行为人之间有着共同的故意,所以聚众犯罪必然是共同犯罪。D.在共同犯罪中,实行犯不一定是主犯,非实行犯也可能是主犯。
选项
A.甲以杀人的故意、乙以伤害的故意共同侵害丙,造成了丙的死亡。由于二人故意的内容不同,所以不成立共同犯罪。
B.甲(17岁)为乙(15岁)放风,乙实施了盗窃行为,由于乙未满十六周岁对盗窃行为不负责任,所以二人不构成共同犯罪。
C.由于聚众犯罪的参加人数众多且行为人之间有着共同的故意,所以聚众犯罪必然是共同犯罪。
D.在共同犯罪中,实行犯不一定是主犯,非实行犯也可能是主犯。
答案
D
解析
共同犯罪是一种违法形态,各参与人的责任,不会影响共同犯罪的成立。 A:依据命题人所提倡的行为共同说,共犯之间不要求有相同的故意内容,只要有具备意思联络的共同行为即可构成共同犯罪。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B:共同犯罪是一种违法形态,与责任无关,因此,有责任能力人与无责任能力人也可以构成共同犯罪。 C:聚众犯罪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属于必要的共犯,处罚的是首要分子与积极参加者和其他参加者;另一类是否属于共同犯罪,则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有的聚众犯罪只处罚首要分子,如果首要分子是2人以上的,则属于共同犯罪,如果只有1人的,就不是共同犯罪。因此聚众犯罪并不必然是共同犯罪。 D:主犯与从犯的划分,主要是看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并不是以是否是实行犯来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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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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