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中,法官消极中立,通过当事人举证、辩论发现事实真相,并由当事人推动诉讼

admin2022-08-02  46

问题 在刑事诉讼中,法官消极中立,通过当事人举证、辩论发现事实真相,并由当事人推动诉讼进程。这种诉讼构造属于下列哪一种类型?A:职权主义B:当事人主义C:纠问主义D:混合主义

选项 A:职权主义
B:当事人主义
C:纠问主义
D:混合主义

答案 B

解析 【考点】刑事诉讼的历史类型【详解】刑事诉讼的历史类型主要有弹劾式诉讼、纠问式诉讼、混合式诉讼、职权主义诉讼和当事人主义诉讼等类型。所谓纠问式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对犯罪行为,无论是否有被害人控告,均依职权主动予以追究,是封建社会的一种刑事诉讼类型;所谓混合式诉讼是指既有弹劾式诉讼的许多特点,又有纠问式诉讼的某些特征的诉讼类型。职权主义诉讼是指在诉讼中,法官居于主导地位,控辩双方居于从属地位,法官可以依职权主动调查取证,判决不局限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起诉方式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侦查在诉讼中居重要地位,救济程序比较完善的一种诉讼类型。所谓当事人主义诉讼是指强调控辩双方对诉讼程序的主导作用,强调通过司法竞技来加强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性的诉讼类型。由题干内容“法官消极”、“当事人举证”、“当事人推动诉讼进程”的表述可知属于当事人主义诉讼类型,故本题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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