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真题)关于行政诉讼简易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对第一审行政案

admin2022-08-02  46

问题 (2015年真题)关于行政诉讼简易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对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B.案件涉及款额2000元以下的发回重审案件和上诉案件,应适用简易程序审理C.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应当庭宣判

选项 A.对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
B.案件涉及款额2000元以下的发回重审案件和上诉案件,应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C.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应当庭宣判

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查新的《行政诉讼法》中新增的简易程序知识点。难度不大。(1)关于A.B选项,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行政诉讼法》第8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二)案件涉及款额2000元以下的;(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可见,B选项中款额虽然是2000元以下,但是发回重审和上诉案件,都不得适用简易程序。A选项中虽然没有明确是前三项案件,但是当事人各方都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2)关于C选项,简易程序的审理程序,《行政诉讼法》第83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45日内审结。”可见,C选项正确,当选。(3)关于D选项,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并未规定必须当庭宣判,而是根据具体案情,既可以当庭宣判,也可以定期宣判,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故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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