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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李某购买了刘某一套房屋,准备入住前从他处得知该房内两年前曾发生一起凶
2011年,李某购买了刘某一套房屋,准备入住前从他处得知该房内两年前曾发生一起凶
练习题库
2022-08-02
74
问题
2011年,李某购买了刘某一套房屋,准备入住前从他处得知该房内两年前曾发生一起凶杀案。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合同。法官认为,根据我国民俗习惯,多数人对发生凶杀案的房屋比较忌讳,被告故意隐瞒相关信息,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已构成欺诈,遂判决撤销合同。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不违背法律的民俗习惯可以作为裁判依据 B.只有在民事案件中才可适用诚实信用原则 C.在司法判决中,诚实信用原则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加以适用 D.诚实信用原则可以为相关的法律规则提供正当化基础
选项
答案
AD
解析
A项:非正式的法的渊源则指不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但具有法律说服力并能够构成法律人的法律决定的大前提的准则来源的那些资料,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公共政策、道德信念、社会思潮、习惯、乡规民约、社团规章、权威性法学著作,还有外国法等。因此,不违背法律的民俗习惯可以作为裁判依据。故A项正确。B项: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简称诚信原则,要求人们在民事活动中应当诚实、守信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一项基本道德准则,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项基本法律规则,诚实信用原则是一种具有道德内涵的法律规范。因此,与市场经济领域相关的案件中均可以适用诚实信用原则。例如行政法领域。故B项错误。C项:在适用方式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或涵摄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而法律原则的适用则不同,当两个原则在具体的个案中冲突时,法官必须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有关背景在不同强度的原则间作出权衡:被认为强度较强的原则对该案件的裁决具有指导性的作用,比其他原则的适用更有分量。但另一原则并不因此无效,也并不因此被排除在法律制度之外,因为在另一个案中,这两个原则的强度关系可能会改变。故C项错误。D项: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的、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是法律诉讼、法律程序和法律裁决的确认规范。故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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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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