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的下列哪一做法符合律师法?( ) A.甲律师给予为其介绍业务
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的下列哪一做法符合律师法?( ) A.甲律师给予为其介绍业务
最全题库
2022-08-02
29
问题
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的下列哪一做法符合律师法?( )A.甲律师给予为其介绍业务的马某2万元B.乙律所出资与黄某设立一生产食品的公司,并派该所律师李某任该公司总经理C.丙律师在处理万达公司与黄达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中,发现委托人万达公司正在实施侵犯吉利公司商标权的活动后不向有关部门举报D.丁某辞去A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职务1年后,担任该中院审理的某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律师辩护人
选项
答案
C
解析
考点:律所、律师的执业权利和义务
讲解:《律师法》第26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据此,甲律师违法,故A不选。
《律师法》第27条规定:“律师事务所不得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2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三项规定的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一)以独资、与他人合资或者委托持股方式兴办企业,并委派律师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总经理职务的;(二)从事与法律服务无关的中介服务或者其他经营性活动的。”据此,乙律所违法,故B项不选。
《律师法》第38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据此,除“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外,其他信息,律师均有保密义务,故丙律师不举报的做法符合律师法,是在履行保密义务。故本题应选C项。
《律师法》第41条规定:“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故D项做法不合法,不应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59300.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聋哑人甲因盗窃被H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甲委托律师乙担任其辩护人。下列关于该案的说法
何某强奸赵某一案的审理过程中,辩护律师尤某出示、宣读了一份其本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向
下列关于值班律师的表述,正确的有:A.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应当保障每一名犯罪嫌
甲涉嫌诈骗被起诉和审判,甲委托律师乙进行辩护。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A.若乙向证人
张三涉嫌抢劫罪在某县人民法院受审,张三聘请了律师李四。在庭审过程中,下列关于辩护
以下关于辩护人诉讼义务和追究辩护人法律责任、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说法,不正确的有哪
孔某因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被立案侦查,孔某委托律师方某担任其辩护人。下列关于方某的
李四绑架一案,李四聘请张律师作为其辩护人,下列关于张律师的表述,正确的是哪些:A
李某涉嫌强奸罪被立案侦查,李某聘请胡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关于胡律师的诉讼权利的下列
下列关于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A.马某抢劫案,
随机试题
[originaltext]W:MarkreallyneedstoseethisarticleinPsychologyWeekly.M:
A.增加1倍 B.为原来的4倍 C.为原来的1/4 D.为原来的1/2
2021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指出,我国经济发展面临三重
大补阴丸治疗紫癜的证候是( )。A.风热伤络证 B.血热妄行证 C.气不摄
共用题干 HospitalMistreatmentAccordingto
Thechangeinthatvillagewasmiraculou
下列时间GDP同比增长快慢排序正确的是:A.2017年上半年>2018年
(2017年11月)分专业脱产培训的特点包括()A.具有定期轮训的特性 B.
完成各种活动都必须具有的最基本的心理条件是( )A.观察能力 B.思维能力
甲公司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ABC会计师事务所委派A注册会计师负责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