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李四绑架一案,李四聘请张律师作为其辩护人,下列关于张律师的表述,正确的是哪些:A
李四绑架一案,李四聘请张律师作为其辩护人,下列关于张律师的表述,正确的是哪些:A
考试题库
2022-08-02
55
问题
李四绑架一案,李四聘请张律师作为其辩护人,下列关于张律师的表述,正确的是哪些:A.法庭审理过程中,遇有李四供述发生重大变化、拒绝辩护等重大情形,经审判长许可,张律师可以与李四进行交流B.张律师可以向法院申请带律师助理小王参加庭审,小王参加庭审时可以发表辩护意见C.张律师为李四做无罪辩护时,可以当庭发表量刑辩护意见D.法庭审理过程中,法官不得打断或者制止张律师按程序进行的发言
选项
A.法庭审理过程中,遇有李四供述发生重大变化、拒绝辩护等重大情形,经审判长许可,张律师可以与李四进行交流
B.张律师可以向法院申请带律师助理小王参加庭审,小王参加庭审时可以发表辩护意见
C.张律师为李四做无罪辩护时,可以当庭发表量刑辩护意见
D.法庭审理过程中,法官不得打断或者制止张律师按程序进行的发言
答案
AC
解析
依据《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33条的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遇有被告人供述发生重大变化、拒绝辩护等重大情形,经审判长许可,辩护律师可以与被告人进行交流。所以,A项正确。
依据《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25条第2款的规定,律师可以根据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带律师助理参加庭审。律师助理参加庭审仅能从事相关辅助工作,不得发表辩护、代理意见。故B项的错误在于后半句话,律师助理小王参加庭审时不得发表辩护意见。
依据《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35条的规定,辩护律师作无罪辩护的,可以当庭就量刑问题发表辩护意见,也可以庭后提交量刑辩护意见。C项表述正确。
依据《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31条第2款的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法官可以对律师的发问、辩论进行引导,除发言过于重复、相关问题已在庭前会议达成一致、与案件无关或者侮辱、诽谤、威胁他人,故意扰乱法庭秩序的情况外,法官不得随意打断或者制止律师按程序进行的发言。故D项的表述有例外,该项错误。
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两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69183.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郑飞诉万雷侵权纠纷一案,虽不属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但双
君平昌成律师事务所是一家采取特殊普通合伙形式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曾君、郭昌是其中的
某区法院审理原告许某与被告某饭店食物中毒纠纷一案。审前,法院书面告知许某合议庭由
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关于该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关于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二审既可能因为当事人上诉而
根据民事诉讼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当事人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依法
关于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的告知义务,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投保人的告知义务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收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在王某诉齐某合同纠纷一案中,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甲公司欲与某外国公司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就相关事项咨询律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
随机试题
[originaltext]M:Amy,whatwasyourfirstjob?W:Well,whenIgraduatedfromt
下列不属于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理方式的是()。A.呆账核销 B.法律仲裁
Thechangeinthatvillagewasmiraculou
地上16层、地下1层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办公楼,如图所示。房屋高度为6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于下列娜些合同? A.营业地在不同締约国的
一般资料:孙某,男性,20岁,大学二年级学生。 案例介绍:春节后开学,孙某和同
某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总公司设在北京,在上海和广州分别设有一个分
在设计进一步审计程序时,下列各项因素中,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的有()。A.涉
为取得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的初始直接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民法典》规定,要约人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在()到达受要约人,才能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