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所持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由签发机关宣布作废的情形有( )。A.签证损毁

最全题库2022-08-02  25

问题 外国人所持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由签发机关宣布作废的情形有(   )。A.签证损毁B.签证遗失C.签证被盗D.原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经公安机关公告后仍未申报的

选项 A.签证损毁
B.签证遗失
C.签证被盗
D.原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经公安机关公告后仍未申报的

答案 ABCD

解析 《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持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由签发机关宣布作废:
(一)签证、停留居留证件损毁、遗失、被盗抢的;
(二)被决定限期出境、遣送出境、驱逐出境,其所持签证、停留居留证件未被收缴或者注销的;
(三)原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经公安机关公告后仍未申报的;
(四)有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不予签发签证、居留证件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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