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基金经理张三(管理两只基金A,B)的儿子想学习炒股,于是张三直接

练习题库2022-08-02  6

问题 2019年6月,基金经理张三(管理两只基金A,B)的儿子想学习炒股,于是张三直接带着儿子到某券商开户、给了儿子一笔钱作为“股票投资教育经费”并购买某股票。2019年8月,A基金有一个很好的投资机会,但是A的账户中现有资金不够。因此张三决定现把B的账户的资金加上儿子手头的“股票投资教育经费”挪给A。一番操作之后A的基金财产并未受到损失,张三和儿子只收回了本金,并没有其他收益。本例中有(  )处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法》A.1B.2C.3D.4

选项 A.1
B.2
C.3
D.4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证券投资基金法》中的法律责任。带着儿子买股票却没向基金公司申报,违反证券投资限制规定。把B的资金挪给A,未按规定对基金财产实行分别管理或者分账保管。把儿子个人的财产挪给A,是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由于儿子并未获利,不存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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