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系某市金川区阳关办事处盖塘村村民。2012 年 2 月下旬,马某在本村塔石路

题库2022-08-02  19

问题 马某系某市金川区阳关办事处盖塘村村民。2012 年 2 月下旬,马某在本村塔石路东侧动工修建两层砖墙彩钢瓦房,建筑面积为 80.68 平方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位于该市银湖区)于 2 月 29 日决定立案调查,派人前往现场勘查、拍照,并对马某进行了询问。经调查发现,马某所修建的房屋主要是供其生活居住使用。3 月 1 日 14 时 15 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人员向马某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一份,主要内容是:责令马某在 1 日内自行拆除,否则将依法采取措施,并予以强制拆除。执法人员就送达过程进行了现场录像。马某在规定时间内执意不拆除。 3 月 2 日 17 时 45 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人员通知供电部门工作人员,对马某所建房屋实施全面断电。3 月 3 日 14 时 30 分,执法人员当场宣布执行并制作了现场笔录,并组织执法人员强行拆除房屋。马某拒绝在现场笔录上签字,半天时间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马某所建的两层砖墙彩钢瓦房拆除完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 68 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若马某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强制拆除行为不服,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关于受案范围、管辖以及法院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A.本案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因为《行政诉讼法》对此均未作规定B.本案属于法院受案范围,马某应向金川区人民法院起诉C.本案属于法院受案范围,马某应向银湖区人民法院起诉D.本案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因为强制拆除行为作为—种强制执行行为具有可诉性E.法院应判决维持强制拆除行为,因为该行为仅违反了《行政强制法》的程序规定

选项 A.本案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因为《行政诉讼法》对此均未作规定
B.本案属于法院受案范围,马某应向金川区人民法院起诉
C.本案属于法院受案范围,马某应向银湖区人民法院起诉
D.本案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因为强制拆除行为作为—种强制执行行为具有可诉性
E.法院应判决维持强制拆除行为,因为该行为仅违反了《行政强制法》的程序规定

答案 BD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判决。《行政诉讼法》第 18 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建筑物的拆除而发生纠纷的行政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法院应作出撤销判决。《行政诉讼法》第 20 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法适用解释》第 9 条:行政诉讼法第 20 条规定的“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是指因行政行为导致不动产物权变动而提起的诉讼。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本案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强制拆除行为如果错误的话,侵害的是马某对建筑物的所有权,因此,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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