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甲公司向上海的乙公司发出一项要约,要约明确指明乙公司如欲接受应在2021年

考试题库2022-08-02  33

问题 北京的甲公司向上海的乙公司发出一项要约,要约明确指明乙公司如欲接受应在2021年2月1日前回复;乙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通过丙快递公司发出承诺,但由于丙公司快递员投递失误,承诺于2021年2月10日方送达甲公司;此时,甲公司已将要约所述货物全部出售给丁公司,无货供给乙公司,但甲公司未采取任何措施;乙公司久等无货,于2021年2月20日派人催货,甲公司拒绝交货。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合同已经生效,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B.合同已经生效,但甲公司无须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C.合同尚未生效,甲公司无须向乙公司承担任何责任D.合同尚未生效,但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所受损失

选项 A.合同已经生效,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合同已经生效,但甲公司无须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合同尚未生效,甲公司无须向乙公司承担任何责任
D.合同尚未生效,但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所受损失

答案 A

解析 受要约人乙公司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甲公司,但因其他原因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甲公司及时通知乙公司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承诺为有效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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