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真题)2015 年 11 月 1 日甲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丁有

最全题库2022-08-02  27

问题 (2016年真题)2015 年 11 月 1 日甲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丁公司”)与甲公司的资产重组方案,方案主要内容是: (1)甲公司拟向丁公司发行新股,购买丁公司价值 60 亿元的软件业务资产; (2)股份发行价格拟定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 85%; (3)丁公司因该次重组取得的甲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方可自由转让。该项交易完成后,丁公司将持有甲 12%的股份,但尚未取得甲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乙公司和丙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降至 10%和 8%。 问:丁与甲的资产重组方案的三项内容中,哪些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 ①发行价格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②丁取得的股份在 6 个月后可以转让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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