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真题)甲公司为了支付价款,签发了一张以乙公司为收款人、金额为 100

练习题库2022-08-02  34

问题 (2010年真题)甲公司为了支付价款,签发了一张以乙公司为收款人、金额为 100 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A 银行作为承兑人在票面上签章。乙公司被丙公司诈骗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在取得该汇票后,即将其背书转让给丁公司用于购买天然钻石,后便杳无踪迹。 乙公司发现受骗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人民法院受理后,向 A 银行发出了止付通知,并发出公告。丁公司在票据到期时持票向 A 银行提示付款,遭到拒绝。 甲——乙——丙(诈骗)—— 丁(善意取得) A 银行承兑 乙申请公示催告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A 银行是否有权对丁公司拒绝付款?并说明理由。(2)当丁公司持票据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时,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3)当乙公司另行对丁公司起诉,请求确认自己为票据权利人时,其请求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 1.A 银行有权对丁公司拒绝付款。根据规定,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止付通知,应当立即停止支付,直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
2.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根据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彩蛋】压卷 ,,
3.乙公司的请求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因为丁公司是善意的、支付对价的持票人,享有票据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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