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为乙公司的母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19年12月3日,A公司向

考试题库2022-08-02  35

问题 A公司为乙公司的母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19年12月3日,A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2 000万元,增值税额为260万元,款项已收到;该批商品成本为1 40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A公司在编制2×19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应抵销的金额为( )万元。A.600B.1400C.2000D.2260

选项 A.600
B.1400
C.2000
D.2260

答案 D

解析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应抵销的金额=2 000+260=2 260(万元)。销售价款和增值税的款项都已收到,所以抵销的应是含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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